▲陳男對女包商提告的部分,皆被處以不起訴處分。(圖/示意圖,無關本案/達志示意圖)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承辦台北市原民會某營運案的女包商認為遭原民會的陳姓前主委刁難,因此向媒體爆料遭到性騷擾,而被對方先後提告妨害名譽、冒用公務員身分,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不符合構成要件,因此處以不起訴處分。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該名女包商向媒體爆料指控,對方曾經對她言語性騷擾;但陳男否認有性騷擾過對方,認為女包商的行為已經嚴重妨害他的名譽,因此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女包商並非故意誹謗,因此處以不起訴處分。
另外,陳男又認為女包商涉嫌冒用公務員身分,因此提起告訴。北檢認為,女包商並沒有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官銜等,與構成要件不符,因此處以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陳姓前主委為阿美族出身,過去曾任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台灣原住民族人文關懷協會理事長以及2005年國民大會代表等要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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