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評估核三延役 環團憂:有活動斷層從大門底下穿過!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圖/記者許展溢攝)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呼籲政府,針對核三廠應回歸專業審查,以安全為最大依歸。(圖/記者許展溢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以核養綠」公投通過後,經濟部提出要送核三延役提案。對此,全國廢核行動平台29日發聲明指出,核電延役最大的考量應是安全與否,核三廠下方就有一條活動斷層,離反應爐只有700公尺,「離活動斷層這麼近還要延役?」當年建廠時不知道,但在2009年後已發現,如今若要延役,必須慎重考慮地質安全問題。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表示,核電廠的興建避開地震帶在國際上應是基本常識,但當年建廠時並未調查出來,2009才出現新的調查報告,但過去因「頭洗到一半」,只能讓核三繼續運轉,目前既然已經得知恆春斷層甚至直接從核三廠大門底下穿過,距離核島區僅1公里,在考量到這幾年台灣活動斷層的新發現之後,核電延役應該更加審慎地重新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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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指出,台大教授陳文山曾提醒,恆春斷層在近一萬年內都曾經錯動過,屬於台灣第一類斷層的定義,更符合美國核安委員會對於活動斷層的定義,況且,過去引發九二一大地震的車籠埔斷層,就是僅有研究但沒有公告過的斷層,車籠埔斷層錯動引發的地震災害國人皆歷歷在目,我們現在就已知恆春斷層的存在,不該對於可能的地震災害視而不見。

儘管擁核者一再強調核電廠的安全性,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認為,事實就是,即使在使用核能的國家裡,將核電廠建得如此緊鄰活動斷層的案例少之又少,主管機關原能會更直言核一廠、核二廠當年的選址是不適合的,也不符合美國核安委員會的選址規範,而16號公投案既然設定在公投主文所要求的電業法條文處理上,效力僅止於核電退場年限不限制在2025年,但並不包含核電延役也要無視安全、放水過關,福島核災後,國際上對於核電廠延役的安全標準大幅提高,核三能夠符合嗎?政府不應以政治效應輕率回應,而應回歸專業審查,以安全為最大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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