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中案 占中三子等9名被告控罪表面證據成立

▲佔中三子陳健民、戴耀廷、朱耀明等9名被告控罪表面證據成立。   (示意圖/翻攝自微博人民網)

▲ 佔中三子陳健民、戴耀廷、朱耀明等9名被告控罪表面證據成立。 (示意圖/翻攝自微博人民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西九龍法院今(29)日就「占領中環行動」一案續審,法官裁定9名被告的控罪表面證據成立,包括「煽惑公眾妨擾」罪,占中三子朱耀明、戴耀廷、陳健民也在被告之列。

據東網報導,9名被告分別為「占中」發起人朱耀明、戴耀廷、陳健民,另外還包括前學運領袖張秀賢和鍾耀華、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和陳淑莊、社會民主連線副主席黃浩銘及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

占中三子朱、戴、陳共同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罪」,指3人於2013年3月到2014年12月2日旗間,串謀在中環或附近公眾地方造成非法阻礙。3人與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共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指該7名被告在2014年9月27至28日期間,分別於金鐘添美道,煽惑他人非法阻礙添美道的公眾地方及道路。

▼ 許多大學生秉持「罷課不罷學」的態度參與佔中。(資料照片/翻攝自香港獨立媒體網)

許多大學生秉持「罷課不罷學」的態度參與佔中。(圖/翻攝自香港獨立媒體網)

報導指出,黃浩銘獨自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即煽惑他人阻礙分域碼頭街的行車道。李永達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即煽惑他人阻礙夏慤道的行車道。

據報導,戴耀廷在庭上表示不作自辯,也不會傳召證人;陳健民則表示會自辯。各被告早前全部否認控罪。

2014年9月28日戴耀廷等人宣布啟動「占中」,隨後大批示威者占領金鐘、銅鑼灣和旺角的主要馬路,長達79天,期間導致交通癱瘓和混亂,一些商店無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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