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錦旗被引渡回國。(圖/人民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外逃生活太淒涼了,看上去好像你是自由的,實際一點都不自由!」涉受賄而外逃保加利亞13年的浙江省官員姚錦旗,30日被引渡回中國。這是今年三月大陸國家監委成立後,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首次從歐盟成員國成功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在中央追逃辦統籌協調下,中國和保加利亞兩國反腐敗和執法部門密切合作,順利將職務犯罪嫌疑人姚錦旗引渡回中國。
1956年出生的姚錦旗是浙江省新昌縣前常務副縣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在2005年12月出逃。浙江省辦案機關於同月對姚錦旗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
國際刑警組織於今年10月3日對姚錦旗發布「紅色通緝令」,姚錦旗最終於10月17日在保加利亞落網。保加利亞索菲亞地方法院於11月26日作出裁決,同意引渡姚錦旗返回中國。
姚錦旗於30日上午9點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三號航站樓休息室裡受訪時表示,「我2016年拿到了保加利亞綠卡,今年還提交了入籍申請,本以為終於自由了,沒想到一上『紅通』,沒多久警車就開到了我面前。回顧過往13年,被抓是必然的!拖在那裡,只會把自己拖死,斷了後路」。
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姚錦旗被成功引渡回國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成功實踐,也體現了近年來我國積極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的有效成果。此外,所有外逃腐敗分子,抓住《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最後期限,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