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貴婦奈奈老公自居醫師多年 衛福部系統卻「查無此人」

2018年12月1日 14:21

▲▼貴婦奈奈老公黃博健投資的杏立博全診所外觀。(圖/記者黃彥傑攝)

▲貴婦奈奈老公黃博健投資的杏立博全診所外觀。(圖/記者黃彥傑攝)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知名部落客貴婦奈奈與丈夫黃博健創立的醫美診所驚傳惡性倒閉,臉書頁面消失、官網預約專頁點不開,有網友在PTT上詢問自己還有療程沒做完,該怎麼處理?《ETtoday新聞雲》今(1)日上午前往位於光復南路的診所查看,現場大門深鎖,屋內一片漆黑,也未見員工出入。

貴婦奈奈2011年與丈夫黃博建集資開設「杏立博全」醫美診所,多名部落客曾在網路上分享改善抬頭紋、冷凍減脂、淡斑等療程,對於店內裝潢與員工訓練留下好評,但該診所開業至今,也傳出不少爭議,部分是針對執行長黃博健。

▲貴婦奈奈。(圖/鏡週刊提供)

▲貴婦奈奈與老公黃博健。(圖/鏡週刊提供)

曾經有部落客2012年接受醫美療程時,詢問黃博健是否具有皮膚科或整形外科資格,當時員工回答黃博健並非上述專科醫師,僅短暫待過本科一陣子,但從學校畢業後,就轉職到知名皮膚科與醫美診所任職,一年要幫上千名病人執行雷射、電波、注射業務,對雷射機器操作十分熟悉。該名部落客還提到,原本杏立博全官網曾列出黃博健待過診所,但後來又全數移除。

▲杏立博全爭議。(圖/擷取自google搜尋、衛福部網站)

▲貴婦奈奈老公黃博健為杏立博全執行長,過去曾多次以醫師自居,卻疑似無醫師資格。(圖/翻攝google搜尋結果)

杏立博全爭議不只一樁。2017年也有民眾向台北市衛生局檢舉杏立博全診所醫師未辦理執業登記就執行醫療業務,衛生局派員稽查,現場查獲何姓病患歷由非該診所執業登記及支援報備醫師黃〇〇簽章,已違法《醫療法》第57條規定,裁處5萬元罰鍰。雖然裁處書未揭露全名,不排除可能是黃博健。

其實,黃博健的身份在業界爭議不斷,他早期一直以在杏立博全診所中以「醫師」自居,卻疑似未取得醫師資格。《ETtoday新聞雲》上衛福部醫事人員查詢系統,輸入黃博健名字,結果顯示「目前未有符合條件的資料!」從醫事機構查詢輸入「杏立博全」,卻有完整營業登記與資料。

▲杏立博全爭議。(圖/擷取自google搜尋、衛福部網站)

▲醫事人員查詢系統查無黃博健身份。(圖/取自衛福部網站)

▲杏立博全爭議。(圖/擷取自google搜尋、衛福部網站)

▲杏立博全資訊卻在網站上全都露。(圖/取自衛福部網站)

目前「杏立博全」官網、臉書皆已關閉,Google資訊也顯示永久停業,網友到貴婦奈奈臉書下方留言,「麻煩請你老公黃博建出面聯繫!」、「為何杏立博全fb及官網都關了?黃博健line也刪除了?黃博健為何人間蒸發!!一堆票都跳了!!」但截至出稿前貴婦奈奈手機沒接,診所電話皆無人接聽,無法取得回應。

【14:29更新】

《ETtoday新聞雲》致電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他表示,目前美容醫學都屬醫療行為,若不具醫師資格卻從事醫療行為,就違反密醫罪,須以《刑法》處辦;不具醫師人員資格者,也不得自稱「醫師」,《醫師法》也有規定相關裁處,只是罰則較輕。

最後,被問到衛福部醫事查詢系統是否能查到所有醫事人員資料?石崇良表示,原則上只要醫師沒有反對,一定都能查得到,但因涉及個資法,如果有醫師要求,衛福部會遵從意願從網站中移除。醫事司有一套完整查詢系統,只要輸入姓名,就能查到全台醫師資料,但必須在辦公室電腦查詢,最快週一才查得到。

【16:22更新】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補充,依據《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將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同法第7-2條也規定,非領有醫師證書者,也不得使用「醫師」名稱,違者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網友灌爆貴婦奈奈臉書。(圖/翻攝臉書)

▲▼貴婦奈奈老公黃博健所開立的杏立博全診所被爆無預警關門,有民眾爆還有療程沒做,黃博健的LINE刪掉,找不到人。(圖/翻攝貴婦奈奈臉書粉絲團)

【18:18更新】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表示,衛福部的醫事人員查詢系統醫師可自行選擇不公開,若輸入名字顯示「查無此人」,不一定不具醫師資格,但這項政策其實存在許多弊端。

朱顯光舉例,衛福部著手修訂的《醫美特管辦法》就規定,需經特定訓練的醫師,才能執行高風險手術,但衛福部資料卻只「開一半」,民眾想查詢執行手術者的身份,卻礙於個資法可能無法查到,等同於將自身安全暴露在風險中。

朱顯光呼籲,醫事司應強制揭露資料,或者開放利用醫師證號或職業地點查詢,並且附上照片供比對,讓民眾在施作醫美療程時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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