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大陸女大生來台讀書,因想買LV包包接外拍,反遭前北捷司機員性侵。(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1名許姓台北捷運前司機員在2009年時就發生假借外拍強吻襲胸的事件,事後遭解雇,並被依竊盜、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送辦;結果在2016年時,許男又假藉外拍名義約1名自大陸來台讀書的女大生外拍,期間強撕內衣親吻胸部得逞,三審上訴至最高院仍被處4年有期徒刑以及強制、妨害秘密、恐嚇罪嫌各3-5個月不等的刑期。
許姓男子(39歲)在2009年時假借徵Model外拍的名義,先後以2000至4000不等的價格約了近30名正妹拍照,卻在拍攝時強吻、襲胸,甚至還強摸私處,當時至少有6名被害女子報案,許男訊後也被依竊盜、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送辦。
結果在2016年時許男又故技重施,在通訊軟體SKOUT上找尋獵物,發現自大陸來台讀大學的E奶女大生Abby面容姣好,就以訊息詢問Abby:「妳好,有缺錢需要接外拍嗎?」,同時傳送曾經拍過的照片給Abby參考,表示給付的報酬是拍時裝3000元、比基尼6000元。
Abby當時因缺錢購買2萬6千元的LV名牌包,想接案卻又擔心自己「58KG、165cm、E罩杯」的身材不夠好,不過許男卻以「我剛好需要這樣的模特兒,臉大很好、你超適合」等語說服。
雙方相約3天後在桃園1間麥當勞會面,許男到場後就以雨勢過大要室內拍攝為由,將Abby帶至附近的旅館,進入旅館後就拿出自備的3件超短、半透明的低胸洋裝給她挑選。
▼許男當時把Abby帶到1間賓館。(圖/翻攝自GOOGLE MAP)
在拍攝時,許男卻突然撲上Abby,並強撕隱形內衣親吻胸部,甚至將內褲撥開以手指進入私處,嚇得她拉住內褲抵抗,許男見無法得手,才假稱拍攝報酬6000元的比基尼照片。
Abby以為沒事了就配合指示,不過許男卻沒拿出比基尼,而是要她穿著隱形內衣、內褲拍攝,這時許男卻又把隱形內衣撕掉,強拍了幾張露點照片,Abby遂直接穿上衣服離開。
離開賓館後,許男以沒有拍攝全天的理由,只給付Abby半天1500元的報酬,搭上公車準備離開時,許男又傳訊息表示有事要跟Abby說,並且要買下午的外拍時間,Abby想到先前曾提到長期合作的事情只好下車。
2人見面後許男又表示要回賓館拍照但遭Abby拒絕,接著又以Abby非法打工的事情威脅,氣得她直接丟下1500元報酬,接著搭計程車離去,並在友人的鼓勵下到派出所報案。
許男到案後供稱,2人是談妥性交易,如果真是性侵為何Abby不像賓館的人求救,甚至當庭告發Abby是陸生,卻在台灣非法打工要求查明,此舉反成為性侵的證據。
案經上訴至最高院,法官認為許男已經有相關的前科卻又再次犯案,最後仍維持一審宣判,判處強制性交4年、強制罪3個月、妨害秘密5個月、恐嚇罪5個月,得易科罰金36萬,但仍須執行1年有期徒刑。
▼當時許男用已經生產8年的老相機NIKON D90拍照,最後被查扣。(圖/翻攝自NIKON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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