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現場。(圖/翻攝自城市零距離微信公眾號)
記者馬叔安/台北報導
廣東中山市一名胡姓女子去年過馬路時不但闖紅燈,而且低著頭看手機,不慎和一部機車相撞,導致後座乘客死亡。當地法院近日開庭,認為胡女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橫過馬路是導致此事故的主要過錯方,承擔主要責任,判她10個月徒刑,緩刑1年。
中山當地的媒體平台「城市零距離」指出,2017年5月27日晚上8點左右,一名女子闖紅燈穿越馬路,一輛摩托車向前行駛撞倒了這名女子,而摩托車騎士和乘客滑倒在地。從另一個角度的監控影片中可以看到,女子在過馬路時正在低頭看著手機,當她看到摩托車駛來時,試圖加速躲過,但還是導致了事故發生。
事發地點在火炬開發區,事故造成摩托車張姓乘客受傷,送院搶救無效死亡,日前當地法院開庭審理,庭長溫文凱認為,這是一個比較典型的行人違反交通法規引發的交通肇事的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沒有按照交通信號燈的指示橫過馬路,而且在這個過程中一直使用手機,是引發本次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開庭現場。(圖/翻攝自城市零距離微信公眾號)
據指出,行人一般在交通事故中被視為「弱勢群體」,但在這個案例中,胡姓女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橫過馬路是導致此事故的主要過錯方,承擔主要責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結果,因此應認定胡姓女子構成交通肇事罪。
經法院審理,將胡姓女子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胡姓女子在審判階段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被害人家屬20萬元。
《中國青年報》指出,2017年的一項調查顯示,72.2%的受訪者有步行過馬路玩手機的經歷,步行過馬路時從不玩手機的受訪者僅占27.8%。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