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最高法院佐審官建議 英國有權「單方面」放棄脫歐

英國脫歐公投。(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英國脫歐迫在眉睫,但國內仍無法就協議取得共識。(資料照/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王致凱/綜合報導

英國脫歐鬧劇歹戲拖棚,英國國會4日起將針對首相梅伊與歐盟達成共識的脫歐協議草案進行辯論,並於11日表決,但大多議員仍持反對態度。歐洲法院佐審官波多納4日提出建議,指英國有權利單方面取消脫歐,且不需徵得其他歐盟國家同意。

綜合外媒報導,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的佐審官波多納(Manuel Campos Sanchez-Bordona)提議說,「法院應該宣布里斯本條約第50條,准許單方面撤銷有意退出歐盟的通知。」歐洲法院在聲明中說,直到正式簽署脫歐協議前,仍可以選擇撤銷脫歐。

雖然佐審官的建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歐洲法院通常會遵循佐審官的意見作出最終裁決。目前尚不清楚法院何時將宣布。英國預計將於明年3月29日正式脫離歐盟,首相梅伊日前與另外27個歐盟成員國達成脫歐協議草案,但這份協議草案遭到國會議員激烈反對。

有多位反對英國脫歐的蘇格蘭政界人士向歐洲法院提出裁決請求,希望法院能做出有利於反脫歐派的裁決,即有望能為後續舉行第二次脫歐公投鋪路,為選民提供一次留在歐盟的機會。

不過,梅伊的發言人表示,儘管首相的脫歐計畫受到批評,正試著於11日的關鍵表決中闖關,但梅伊並無意撤銷脫離歐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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