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徐國勇。(圖/記者賴于榛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內政部6日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鑑於這次九合一大選出現不少假消息和境外勢力企圖影響選舉,內政部本次也修正相關選舉規範,最快下(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就能適用修正後的條文。
本次修法重點除刪除罷免不得宣傳規定,與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歧異規定作一致修正外,也包括定明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電子系統以利候選人徵求連署、完備候選人消極資格規範、賦予受監護宣告者選舉權,以及增列防杜假訊息及境外勢力影響選舉規範等。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在防杜假訊息及境外勢力影響選舉規範部分,這次修法特別參酌美國「誠實廣告法草案」(Honest Ads Act)規範,定明大眾傳播媒體刊播競選或罷免廣告,除現行應載明刊播者姓名外,對於出資者及其相關資訊亦應一併公開,應遵行事項則授權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辦法,以使競選或罷免廣告資訊更透明。
另外,為遏止外國勢力介入我國選舉、罷免活動,也增列大眾傳播媒體不得接受外、陸、港、澳人士及團體委託刊播廣告,「違反者將處新臺幣20萬至1,000萬元,或該廣告費2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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