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南山工會日前爭取,認為公司不能規範可否到另一家保險公司登錄。保險局今天(6日)公布,保險業務員同時登錄在一家產險、一家壽險,不須要再經過公司同意,保險公司若要對此做限制,就回歸到當初雙方簽訂的契約,最快2019年2月底前上路。
保險局將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其中對業務員最大的影響,就是針對業務員同時登錄一產險、一壽險,不再須經公司同意,回歸到雙方當初簽訂的契約中規範,重點如下:
1.業務員可以登錄到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的保險業,但只以1家為限。
範圍還包含保經、保代業務員,業務員可依照下表。例如:壽險業務員可以同時登錄一家產險,或是一家賣產險的保代,但不能再登錄一家賣壽險的保代;保經公司業務員因為代表保戶,販售壽險的保經業務員,只能再登錄一家販售產險的保經。
▲業務員可以同時登錄在一產險、一壽險。(圖/記者戴瑞瑤製表)
2.若保險公司要針對業務員不能在另一家保險公司登錄做規範,須回到業務員跟保險公司簽訂的契約。若雙方簽訂的契約中,保險公司有明訂不能再登錄另一家保險公司,業務員也不能再登錄。
3.保險公司可以向公會查詢自家業務員在另一家保險公司的登錄情況,不須經業務員同意。
4.若招攬發生爭議或有問題,須由保險公司負責。例如:壽險公司業務員同時登錄在另一家產險公司,但在販售產險保單上出現問題,應該由產險公司負責。
5.目前金控旗下同時有產、壽險公司,若業務員同時登錄在旗下的產險、壽險,就是登錄在一產、一壽,不能再去登錄到別的保險公司。例如:國泰人壽業務員同時登錄到國泰產險,就不能登錄到別家產險公司。
保險局坦言,通常契約中不會規範不能到另一家登錄的以承攬制為主,因為承攬契約基本上是以完成業務為主軸,公司只能基於招攬行為管理有一些約束,承攬制業務員可否到到別的保險公司登錄,承攬制契約基本上不能規定,但僱傭制可能就會有此規定。
根據保險局統計,截至2017年底,全台產壽險公司業務員共有33.8萬人,其中產險有13.8萬人、壽險有19.9萬人。
此外,「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修正後也規範,業務員若因為沒有參加教育訓練或補訓成績不合格,導致業務員資格被撤銷,原本規定是要1年後才能再考,但修正後,未來不需要等1年,可以直接再重考登錄。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