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奈奈夫婦捲款潛逃後,消費者要怎麼求償呢?(圖/翻攝自貴婦奈奈臉書)
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貴婦奈奈與老公黃博健人間蒸發,外傳倒帳超過10億元,對此今(7)消基會在特管辦法修正草案儘速修正」記者會後告訴民眾遇到類似情形時可「靠一招自保」,避免面臨已付費的錢在醫美診所無預警歇業甚至倒閉後拿不回來的窘境。
▲消基會秘書長說明消費者求償管道跟有效期限。(圖/記者曹悅華攝)
消基會祕書長吳榮達首先說明,面對消費糾紛,求償部分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侵權侵害損害賠償,基本上就是指詐騙行為,要求償的話有2年時效,另一個是已經交了錢之後衍生的不當得利問題,這也是有2個月的時效。若民眾擔心求償無門,消基會董事長雷立芬提醒,盡量使用「信用卡」消費,反倒是當發生爭議時較能拿回付費款項的管道。
▲消基會董事長雷立芬提醒,民眾若想自保,以後消費最好使用「信用卡付費」。(圖/翻攝自pixabay)
吳榮達補充,若民眾是以刷卡購買相關療程或禮券,消費者可以向發卡銀行請求依照信用卡第11條約定,將該筆費用列入「爭議款」,凍結後續的未付款項,訂定停損點,即便後來業者宣布倒閉,消費者還沒有用完的課程是可以請求銀行把款項退回的,另外若是分期付款,消費者也不必再繳後續款項,不會再被繼續要求付款。
吳榮達以這次貴婦奈奈事件來看,若「杏立博全診所」和「門DOOR療育空間」宣布倒閉,消費者可依信用卡第13條約定,以存證信函要求退還殘值,將已繳費用扣除已消費金額,其餘殘值請求依約返還,唯獨要注意的是要在倒閉事實發生前540天內的刷卡者才具請求資格,若超過540天就無法請求退款;至於使用現金付款的消費者,就只能找負責醫生或負責人處理債權事宜。
吳榮達最後強調,基本上使用現金付款的消費者,就只能找負責醫生或負責人處理債權事宜,求償機率很低,以貴婦奈奈潛逃出境、名下財產又是歸零的狀況,頂多就是引渡回台後面對形式上的刑責,民事上基本難以求償,消費者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我們想讓你知道…最近這件事真的奈得沸沸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