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51歲楊姓男子在當地一間旺全國際公司工作時,上班到一半竟突然腦溢血中風昏迷,他經過4年復健才能勉強走路,決定對旺全公司提告求償。勞檢單位調查後發現,他中風前一天工時達14.5小時、連續35天沒有休假、月加班竟達163個小時;對此,屏東地院判決旺全必須賠償他近580萬元。
楊男4年前在屏東一間經營水產買賣的旺全國際公司上班,但他2014年12月20日上班途中卻突然昏迷倒地,緊急送醫治療後發現是腦溢血中風及高血壓,他也因此勞動力嚴重受損無法繼續工作,後來他認為是公司違反勞基法導致,決定對旺全公司求償600萬元。
▲連續工作35天、加班163小時,楊男上班到一半腦溢血中風。(圖/東森新聞)
對此,旺全國際公司的代表人出庭時,主張楊男沒有工作過重的情況,而是他本來就有高血壓病史、加上平常又有抽菸喝酒等不良習慣,中風當天中午外出時又大量飲酒,因此楊男自己要負起七成過失責任。但這個說法卻被勞檢調查結果狠狠打臉。
屏東縣勞工處人員調查發現,楊男在發病前1天工時長達14.5小時,而且連續35天上班都沒休假,而且月加班時數還高達163小時,幾乎是日日賣命工作10逾小時,公司嚴重違反勞基法。法官認為過勞是導致楊男發病的主要因子,而且發病後楊男勞動力減損57%,因此判決旺全公司要給付楊男近5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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