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時間邁入12月,新的一年近在眼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也公布了2019年的最新休假日期,但有眼尖的網友發現,明年農曆過年初四竟然是彈性放假,享受過年9天連續假期前,還必須補假一天,但過去國年都是從除夕一直放到初四,怎麼只有今年不一樣?貼文一出後,馬上有網友留言幫忙解惑。
▲明年農曆過年的初四(2/8)是彈性放假,須在1/19補上班。(圖/翻攝自人事行政總處)
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社團中貼文,近日剛好有空看了一下2019年的人事行政月曆發現,「為何正月初四算彈性放假,還要補班1/19一日,正月過年不是放到正月初五才開工嗎?」希望有網友幫忙解答。
▲網友貼出人事行政總處的假別說明求解答。(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根據人事行政局總處網站公布的日曆表,農曆除夕放假1天,春節放假3天,初四為星期五,彈性放假1天。因此明年的過年從2月2日放假至2月10日,總共有9天假,但須在1月19日補初四彈性放假的上班、上課。
對於原PO的問題,也有網友在留言處解答,「農曆過年的放假節日是除夕及初一到初三共4天,初四及初五會放到假,主要是上面的4天假有重疊到週六及週日而補假的,2019年2月放的農曆過年節日,農曆除夕從星期一開始,初三為星期四,未與週六及週日重疊」,所以才需另外補班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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