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男坦承第一次見面時就情不自禁與對方發生關係,但卻表示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圖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達志示意圖)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23歲女性結識男網友,兩人第一次約見面出遊時就在車上車震,只是事後女生對男提告性侵。檢警調查確發現,兩人在案發後仍有聯絡,且對話親密自然,且行車紀錄器更拍下女生車震完離開的畫面,與一般性侵後的反應不同,因此認定女生的片面指述有瑕疵,予以不起訴處分。
蔡女向檢方指控,她在5月間於BEETALK認識職業軍人梁男,兩人在520當天相約見面出遊,只是梁男在當天開車來接她後,就在車上強行脫她衣褲性侵她。
但梁男確對蔡女的指控感到莫名其妙,梁男向檢警坦承第一次見面時就發生關係,但他表示,2人互有好感,情不自禁就乾柴烈火直接在車上車震,且過程中蔡女並沒有表達不同意,甚至在2人發生關係後,還繼續以LINE對話,互動甚為親蜜。
檢警調查發現,蔡女傳訊給梁男「我在煮東西,紅燒獅子頭」、梁男回「你有沒有洗乾淨阿!哇!你煮的喔!那麼厲害喔」、蔡女「好拉~ 煮好我就去休息了拉~ 我們明天繼續再聊喔...」、梁男「好喔 愛你」、蔡女「我也愛你 520快樂寶貝」、「愛你寶貝」等文字,顯見案發後,2人互動非常親密,與常見性侵害犯罪受害者的反應截然不同。
蔡女則向檢警表示,遭對方性侵後即成為男女朋友並承認與梁男互為情侶關係,只是梁男在車上的說法,讓她以為2人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事後2、3天梁男雖仍與她有聯絡,但後來梁男沒與她再繼續聯絡,她就認為交往關係已結束。
檢方參酌蔡女的說法,認定2人發生性關係後,由單純網友關係進階為情侶,且事後仍有聯絡密切,因此梁男辯詞是可以採信的。檢方再勘驗案發當時的行車記錄器,發現2人車震後,蔡女離開時神情自然,沒有驚慌失措的舉止,也難以證明遭到強制性交的跡象,因此認定蔡女片面指述有瑕疵,難以採信,且無其他積極證懅,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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