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貼94PTT「徵試愛」女氣炸 復仇男辯情感性精神障礙

男性,男人,用電腦,打電腦,看A片(圖/達志/示意圖)

▲梁姓男子不滿追不到邱姓女子,冒名「代」邱女在PTT上貼出「試愛試同居」文章,及不雅照,被判拘役50日。(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梁姓男子因追求一邱姓女子不成,竟然在PTT上冒名「代」邱女PO出「接受試作愛與試同居」等多篇文章,並附上2人的Line對話,暗示邱女的真實身分,甚至貼出不雅照片。實在忍無可忍,邱女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梁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35歲梁姓男子見邱姓女子長相甜美又熱心助人,心生愛慕多次追求卻屢遭拒絕,由愛生恨的梁男竟然動起歪腦筋,2017年9月起連續多次在自己家裡,於「94PTT」上貼出邱女的不雅照,並且PO出「接受試作愛與試同居」、「正式交往前要試愛或試同居」等文章,另又貼出他與邱女的Line對話,影射想試愛的女子的就是邱女。

梁男的文章一出,包括臉書、Line都在瘋傳,不堪受辱的邱女向轄區警方報案並提告,全案由台北地檢署偵辦。梁男到案後坦承文章及不雅照都是他PO的,對於自己的行為也相當懊悔,不過始終未獲得邱女原諒,檢方因此將梁男提起公訴。

法官認為,梁男都已經35歲了,應該有相當的智識程度與社會經驗,處理兩性關係應可以理性、成熟的態度,卻造成女方莫大精神及名譽損害,但梁男也提出證明,表示自己有「情感性精神障礙」、自律神經失調、睡眠障礙等問題,只是至今受害者還是無法原諒,因此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至於臉書及line上瘋傳的內容,法官認為,94PTT是公開網站,經比對原PO文內容,無法排除為網友轉載,梁男也否認曾以不同帳號在臉書上張貼,因此這部分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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