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1名男大生,6月時在超商領錢時,遭1名便衣警員攔查,警方發現男子身上有17本存摺,懷疑男子就是車手,但男子拒絕配合,警方隨即叫支援盤查,事後男子不滿遭盤查半小時對3警提告,但警方10日出面說明,並沒有違法搜索,僅是「合理懷疑。」
▲黃姓男大生身帶17本存摺,不滿警方違法盤查,台北地檢署對3名警員處分不起訴。(圖/資料照)
北市1名26歲的黃姓男大生,在6日時到超商領錢,遭到蔡姓便衣警員攔查身分,警方發現黃身上有17本存摺,要盤查黃遭拒,隨即叫線上警力到場支援,黃指控遭強迫配合盤查30分鐘,但事後台北地檢署指出,黃異常攜帶過多存摺,所以盤查不構成違法,將3警處分不起訴。
黃男指出,當天帶的存摺就是母親、女友以及自己的共17本,因為家人遠在南部,所以交通不便補登存摺不易,所以才會將存摺帶來台北補登,直言警方相當不尊重人。
警方則表示,警方平時都會派駐便衣警員到超商駐點,當天警方盤查時確實有出示證件,且看見黃在整理書包拿出17本存摺,感覺相當異常才會上前盤查,最後因存摺過多,將黃帶回派出所確認存摺使用狀況後,也隨即讓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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