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甘肅天水一輛轎車於3月違規雙黃線強行掉頭,身後行駛的摩托車騎士為避讓小轎車,緊急刹車後滑倒在地,加上沒有佩戴安全帽,最後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院判定,轎車車主承擔40%的責任,被判賠償人民幣30餘萬元(約台幣140萬元)。
根據《頭條新聞》報導,秦州區人民法院法官雷亞紅表示,因肇事方(轎車)的過錯而造成對方車損人亡的後果,那麼這兩種之間又有因果關係,「我們採用了一種因果說,所以就判定這個案件屬於交通事故」。
「轎車司機雙黃線強行掉頭是造成摩托車司機死亡的起因,而摩托車騎士死於此事故導致的顱腦損傷。經檢查,車輛的行駛速度和車的性能都是在正常範圍之內,唯一的問題就是,他沒有佩戴安全帽,也是造成他死亡的原因之一。」
經判決,此次交通事故摩托車騎士承擔主要責任,轎車司機承擔40%的責任,判處賠償人民幣30餘萬元。
網友對此事持有不同看法,有網友認為,「違規掉頭導致的摩托車主死亡,判決沒毛病」,也有人認為,「主要是頭著地了,所以60%的責任是沒帶頭盔吧」、「雖然同情摩托車,但是摩托車不應該靠邊行駛嗎?平常還看到有些高架跑摩托車,更牛逼的是不靠邊,在車群裡任意穿梭」。
▼白色轎車雙黃線掉頭。(圖/翻攝梨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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