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就讀國小三年級的9歲女童被母親寄養在外公家,住在隔壁的30歲叔叔看女童一臉楚楚可憐,常帶她出遊,兩人日久生情,平均一週性愛2次(遇生理期才停機),交往了4年,已床戰過278次!後來女童母親知情後氣炸提告,法官依與未滿14歲未成年性交罪,判處叔叔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童來自單親家庭,由母親撫養,但2012年,母親因工作太忙,無法照顧,因此將女童交給外公代為照顧,而張姓叔叔就住在隔壁。
張男原本覺得女童可憐,常帶她出去玩,豈料長時間的相處,讓沒有經歷父愛的女童產生孺慕之情,張男也不拒絕,因此兩人譜出一段畸戀!並且以一週兩次的頻率發生性關係,直到2016年,就讀國二的少女離家出走被尋獲後,其男友無意間將此事告知少女母親,整起事件才曝光。
母親得知後火大提告,法官算出叔姪床戰278次,一審依與未滿14歲未成年性交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10年,但考量張男深感後悔,向母女道歉,並且賠償60萬,雙方達成和解,二審改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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