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性侵酒醉女同學 假好心「通知她男友」帶回寢室

▲▼ 性侵,強姦,少女。(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1名女大生與男友吵架後心情不好,找住校外同棟宿舍蔡姓男同學訴苦,女大生喝酒昏睡時,蔡男見有機可乘伺機性侵得逞,事後蔡男還「好心」聯絡女大生男友,將女大生帶回寢室,蔡男雖辯稱是女方主動,但不被法官採信,台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4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蔡男與被害人是大學同班同學,都住在校外1棟出租宿舍,2016年11月中旬某日凌晨1時許,被害人因與男友吵架心情不好,便獨自前往蔡男寢室找他聊天訴苦,期間小芳喝了2杯酒後呈現「茫醉狀態」,蔡男被控趁機對被害人性侵得逞,事後蔡男還通知被害人男友來將女友帶回寢室。

案發當天中午,被害人傳LINE訊息質問蔡男:「怎麼可以趁人之危,我根本沒有意識,我好生氣,本來超信任你的,沒想到你居然這麼對我!我再也不喝酒了!我根本不記得,真的會昏倒。」

被害人指控在蔡男房內喝兩杯酒後就覺得暈眩、醉倒在蔡男床上,醒來發現她與蔡男兩人全身赤裸躺在床上,她質問蔡男,蔡男說2人「做了」,被害人穿好衣服仍覺得頭暈無力而繼續倒在蔡男床上昏睡,等她醒來時已在自己房間,她沒有同意與蔡男發生性關係,也不知道是男友把她抱回自己房內。

蔡男在審理時辯稱,被害人酒後即主動抱、吻他,還摸他生殖器,他是應女方要求而戴上保險套,雙方發生性關係,小芳還叫他傳LINE給她男友,要男友到蔡男的房間抱她回寢室。

惟蔡男所供不被法官採信,法官認定男是利用被害人酒醉不省人事無法抗拒之機乘機性交得逞,依乘機性交罪判蔡男3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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