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路克的律師表示,加西亞無視劉警官的命令,還開車離開、用車擦撞警察。(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加州洛杉磯郡一名40歲的警官劉路克(音譯,Luke Liu)被指控於2016年在諾瓦克(Norwalk)加油站射殺了26歲的平民加西亞(Francisco Garcia),11日對一項非預謀過失殺人罪(Voluntary Manslaughter)和一項故意開槍罪(Intentionally Discharging a Firearm)的指控不認罪。
2016年2月24日晚間,劉路克巡邏時在加油站看見一輛白色的車,特徵正好符合一台被通報失竊的車輛,於是上前詢問車子屬於誰。正在加油的加西亞回答「這不關你的事」後,就進到車內發動引擎。
劉路克的報告指出,當他走到車尾查看車牌,再走回到駕駛門邊時,加西亞的右手伸入後座。劉路克擔心對方要取槍,於是命令對方停車、秀出雙手。加西亞拒絕停車,劉路克於是拿起武器開了7槍,加西亞被擊中4槍,最後在醫院不治身亡。
LA County Sheriff’s Deputy Luke Liu is charged with voluntary manslaughter after he shot and killed Francisco Garcia in 2016. The family was awarded by $1.75 million but now they are demanding justice. The story on KCAL at 10. #CBSLA pic.twitter.com/Ts3zbazVvS
— Chris Holmstrom (@ChrisVHolmstrom) 2018年12月12日
根據當地政策,警員不可朝靜止或移動的車輛開火,除非車輛中的人用車之外的東西威脅他人的生命。劉路克表示,加西亞的車撞到了自己的雙膝。檢察官則指出,從警官接近加西亞直到開槍,估計前後經過20秒。幾名平民目睹了這一事件,錄影器也拍攝到一部分。劉路克在救護車抵達前,為加西亞進行人工呼吸。
加西亞身上和汽車裡沒有找到任何武器,此案件於2017年1月31日提交給檢察官。劉路克的律師施瓦茨(Michael Schwartz)表示,加西亞無視劉警官的命令,還開車離開、用車擦撞警察,劉路克認為自己的性命和其他人的性命受到威脅。施瓦茨還說,劉是一個認真、屢獲殊榮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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