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八仙樂園2015年發生嚴重塵爆意外,造成15死471傷震驚全國,其中舉辦彩色派對釀災的呂忠吉,一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10月;案經上訴,高院二審將刑責拉高到該法條最高法定刑5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原5年徒刑判決定讞,另併科罰金9萬元。
▲八仙塵爆首開庭結束後,呂忠吉表示很多誤解連他都覺得被擺了一道。(圖/記者楊佩琪攝)
本案發生於2015年6月27日晚間8時許,由「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與「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所舉辦的「Color Play Asia—彩色派對」活動中,因以玉米澱粉及食用色素所製作之色粉引發粉塵爆炸燃燒,現場瞬間燒成火海。由於參加活動的多為青年人,在大火瞬間燃燒下,數百人均被燒傷,陸續送醫治療,至今15死471傷。
另外,據《蘋果日報》報導民事部分士林地檢署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核發補償金,預計發出近5億元補償金,全案定讞後將對呂忠吉提告追討,只不過他目前名下已經查無資產,最後支出可能將由全民埋單。
高院二審法官認為,呂忠吉在本案中有危險告知義務,明知粉塵有爆炸燃燒的危險,但從未告知任何人,包含工作人員、參加派對的民眾,全都不知情。另外呂忠吉也知道舞台上的電腦燈溫度可高達400多度,粉塵若噴灑上去,可能因此點燃引爆,但呂忠吉也疏未做好防護措施,因此認定呂仍犯「業務過失致死罪」。
▲八仙塵爆當時的慘況。(圖/資料照)
最後高院語重心長指出,本案造成15死、358人重傷、113人輕傷,為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但依法只能判到5年有期徒刑,實乃情節重大,法定刑過輕的問題。高院因此期盼,法務部能主導修法,加重公共危險罪的刑度,以免類似的遺憾再度發生。
本案衍生多起官司,除了陳柏廷等人的刑案部分外,消基會代435名被害人向呂忠吉請求民事賠償,目前訴訟標的金額高達99億元;另外八仙樂園也有多件行政官司,包含停業處分問題,都繫屬在法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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