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日前一名來台參加環島行程的陸客,在飯店發酒瘋,將台籍導遊徒手打到腳趾粉碎性骨折,當下透過領隊假意和解賠償,後來發現該陸客根本無意談和解,導遊怒告他傷害;警方在陸客離台前一晚,從嘉義追到新北,在飯店將他帶回偵訊,依傷害罪函送,雙方後來以3萬人民幣和解。
▲三重警分局緊急在沈姓陸客離台前一晚,將他帶回偵訊,訊後依傷害罪嫌函送法辦。(圖/翻攝自google map)
據調查,沈姓中國籍遊客(52歲)參加陝西陸客團環台8天7夜旅遊,12月9日晚間7時許入住嘉義市一間汽車旅館;到了近午夜,沈男飲酒情緒失控,從房間一路吵到櫃檯,旅館人員趕緊通知該團台籍葉姓導遊(51歲)到場協助處理。
喝醉的沈男不但不聽從葉姓導遊規勸,還徒手將他打一頓,連遊覽車司機也攔不住,造成導遊臉部挫傷,當下以為是小傷,送醫診治後卻發現他的左腳第3、4、5蹠骨粉碎性骨折,治療後將有4個月無法工作。
闖下大禍的陸客沈男自知理虧,透過領隊向他道歉,還允諾請律師和解賠償20萬元。但11日葉姓領隊開完刀後,「卻發現一切都是假的,沒有律師,沒有和解,更沒有20萬賠償金。」
葉姓導遊擔心求償無門,12日當天到戶籍地潮州分局提告,由於事發地在嘉義,又將案子移往嘉義警方;但沈男14日上午8時就要搭機從松山機場離台,前一晚(13日)入住新北市三重區,嘉義警方趕緊發文給三重警方請求協助。
13日晚間9時許,三重警方到沈男下榻的飯店,將他帶回派出所偵訊依傷害罪函送;雙方後來協調,決議以3萬元人民幣(約13萬台幣)和解,先由旅行社代墊和解金,陸客沈男依既定行程由小三通方式出境返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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