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路政司呼籲,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應於明(15)前應設置完成。(圖/記者曹悅華攝)
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交通部推動「孕婦停車格」,白色標線內劃設粉紅色內框,需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才可停用,今(14)路政司透露,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多數均已達規定比率,並公布各縣市設置情形一覽表,以台中市設置比率最佳,新竹縣則是最為落後,提醒尚未設置完成之業者應於明(15)前設置完成,以免受罰。
路政司機務科科長朱大慶說明,政府為營造育兒之安心與安全之友善環境,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提供民眾申辦業務之政府機關、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1萬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設有兒(產)科病房之區域級以上醫院、觀光遊樂業園區及其他經交通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應設置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
▲各縣市設置情形。(圖/交通部路政司提供)
依交通部提供各縣市最新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統計資料,全國應設置2014處、7114格,已設置1980處、8528格,已設置完成之停車場處數佔應設置停車場總數之98%,停車格位之設置比率佔應設置車位總數之120%。
朱大慶補充,隨著各縣市陸續回報設置情形後,發現以台中設置比率最高,高達234%,設置比率最低的則是新竹縣96%,因此呼籲各停車場業者儘快完成至少2%孕婦停車格設置,未限期改善者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路政司提醒務必將識別證放在擋風玻璃明顯處。(圖/記者曹悅華攝)
另外,朱大慶也提醒,符合身分的駕駛人記得在擋風玻璃明顯處擺放識別證,如果沒有放識別證卻停該停車位的話,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宣導期至明(108)年6月28日,他也補充,明年以後的孕婦手冊將會將識別證直接印在內頁,這之前的則是會以夾附的形式發放,有需要的民眾務必注意。
我們想讓你知道…台中的停車場讚讚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