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舒博:勿剝奪孩童保障 支持修法15歲以下應有身故保險金

2018年12月14日 16:08

▲嬰兒示意圖。(圖/CFP)

▲人壽保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許舒博認為,有多少父母會傷害自己的小孩?若依此剝奪多數人保障權利,並非公平。(圖/CFP)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普悠瑪翻覆身亡的卑南國中學童旅平險只領到退還保費,無死亡理賠金,引發各界議論,人壽保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許舒博表態,支持修法15歲以下死亡應給身故保險金。

人壽保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許舒博,目前也是台灣人壽副董事長、壽險公會名譽理事長,他認為過去就是因為曾發生過父母殘害子女生命,意圖詐領保險金的社會事件,引發外界認為涉及道德風險而將《保險法》原可理賠死亡保險金部分予以刪除。

▼人壽保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人壽副董事長許舒博。(圖/資料照)

▲▼人壽保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人壽副董事長許舒博。(圖/資料照)

許舒博說,現在很多父母多是生一兩個小孩,盡力培育孩子長大成人,而當孩子意外離世,也可能讓父母未來無所依靠,情何以堪。

其實任何一個人買保險都可能會被質疑道德風險,不論是大人或是小孩都相同。如果因此單就幾個突出的社會案件,做為立法的依據,那麼可能反而是把違反倫常的觀念要求普遍大眾遵循,相當不合理,而且也不應該以小孩不用負擔家計無須給予死亡給付的理由來阻卻他們的權利。

既然保險的核心價值就是轉嫁生活中的風險,那麼又豈能剝奪任何人的權利,如果只單純理賠「意外」死亡保險金,那麼就須將意外定義清楚,譬如意外範圍包括車禍、溺水、空難等非故意行為造成的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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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悠瑪翻覆慘況 。(圖/記者黃彥傑攝)

▲▼      普悠瑪翻覆 慘況       。(圖/記者黃彥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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