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趁著四下無人之際,出手猥褻對方。(圖/示意圖,無關本案/達志示意圖)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李姓男子深夜尾隨在獨行的女子身後,接著又趁著四下無人之際,伸手摀住女子的嘴巴,並把手伸到對方裙子裡,隔著褲襪強行撫摸對方下體長達30秒,直到女子嚇得大聲呼救,李男才趕緊丟下女子逃逸。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李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指出,李男3月間的一個晚上在捷運站看到一名女子,當下竟色心大起,一路從捷運站外尾隨著女子返家,直到到達女子的住處樓下時,他竟突然從背後用手摀住女子的嘴,並把手伸到對方裙子裡撫摸下體長達30秒。
法官認為,李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且已經賠償受害女子受到的損害,認為他之後應無再犯之虞,因此判他6月徒刑,並給予2年緩刑,而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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