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智勝/綜合報導
嘉義市就讀夜校的16歲莊姓少年,15日凌晨無照駕車載著2名好友外出吃宵夜,不料卻為閃避機車而失控自撞,釀成2死慘劇。警方事後追問莊男「車從哪裡來?」他坦言自己白天打工、晚上上課,數個月下來存了9萬元,才上網買了這輛「權利車」,根本就還沒有過戶。
▲肇事的莊姓少年供稱該輛轎車是「權利車」,還未過戶。(圖/記者翁聖勳翻攝)
莊姓少年無照駕車,在限速50公里的興達路超速到90公里,還失控撞向對向車道,導致轎車180度翻覆、後座的鍾姓少女(17歲)被拋飛殞命;當時行經事發路段的謝姓男騎士(28歲)也無辜遭到波及、四肢變形慘死。
警方指出,事故發生後莊姓少年與同車的張姓少年(16)僅受到輕傷,2人一進警局後立即趴在椅子上呼呼大睡;事後警方詢問莊姓少年,「你還未成年,哪裡來的車?」他才坦承這輛車是還未過戶的「權利車」。莊姓少年指出,自己就讀夜校,靠著白天打工存下的9萬餘元上網買了這輛黑色轎車。
事實上,所謂的權利車是指,有民眾向銀行貸款買車後無力償還,在貸款未付清的情況下將車送往當鋪點當,車輛逾期未贖回時就成了「流當品」,被以遠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讓渡物權」售出;但由於該輛車的貸款尚未繳清,因此債權還在銀行手中,所以無法過戶,購買者僅能使用,不能合法擁有,一但權利車被銀行查獲,即會遭到強制拖吊、查封車輛,風險相當高。
▲權利車遊走在法律邊緣,一但被查獲即會遭銀行強制拖回,雖然便宜但風險卻相當高。(圖/記者翁聖勳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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