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副連長以業務執行情況不佳為由,要求學弟將魚缸中的水全部喝光。(圖/記者魏雅芬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這款長官!36歲的黃姓男子104年餘陸軍航特部飛訓部擔任少校副連長,但卻仗著學長身分威逼軍官學弟,不但吐出吃到一半的檳榔渣要求學弟接著嚼,「檳榔汁也給我吞掉」,甚至還以業務執行情況不佳為由,拿出粗吸管要學弟將一旁魚缸內的水全喝光;誇張的霸凌舉止令學弟再也無法忍耐,氣得提告黃男妨害自由。
台南地院判決書內容指出,黃男畢業於陸軍官校91年班,104年4月前往陸軍航特部飛訓部擔任少校副連長,但黃卻仗著年資較深,欺壓軍中的陳男、潘男、李男、林男等軍官,甚至其中有人還是連長,位階雖比黃男高,但礙於年資仍只能尊稱黃為「學長」,對於其命令、要求不敢不從。
106年1月,黃男與眾學弟前往台南某餐廳聚餐,席間李男為緩頰黃與另名學弟糾紛,出言替他人說話,引起黃男不滿;黃當著眾人的面將抽到一半的菸頭丟入李男飲料杯中,並以大聲命令的語氣要求「你現在馬上把這杯喝掉,我這件事就算了;你今天不喝,以後這件事沒完沒了!」李當下備感羞辱,敢怒不敢言,所幸經在場眾人勸阻並未喝下該杯飲料。
事隔數日恰逢軍中春節留守期間,眾軍官在部隊內用餐時黃男開口要求林姓學弟「上台唱歌」,但林男不從,黃當即怒斥「連唱歌都不會」,立刻板起臉孔命令林男換上迷彩服全副武裝,並在眾人面前對林施以「踢正步訓練」,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直到黃男滿意為止。
脫序行徑還有這樁,106年3月中旬晚間,黃男嚼著檳榔走進學弟寢室,見到林姓學弟後突然要求「把手伸出來」;林男不明就裡,但礙於黃男是學長身分不敢不從,只好乖乖將手伸出,不料黃男卻突然張口作勢要將口中檳榔渣吐到其手中,嚇得林男縮手閃避。黃男見狀怒氣噴發,訓斥「你在閃什麼?」接著再要求林將嘴張開,強制將嚼到一半的檳榔塞入其口中,命令平時沒有吃檳榔習慣的林男繼續嚼食,就連檳榔汁也要全吞下。
最扯的是,106年3月底,黃男要求潘姓學弟與林姓學弟前往其寢室,並指責林男業務執行情況不佳,當場指著一旁的魚缸「你把這些水喝下,為你的錯誤負責!」林男當時嚇得不敢喝,黃遂轉看向潘男,表示「你是他的直屬長官,下屬有錯就要負責,如果把魚缸裡的水全喝完,我就不再計較,以後也不再找林麻煩」,語畢後還隨手掏出一根飲用波霸奶茶的粗吸管,示意潘男喝魚缸水。當下氣氛僵持,潘為了保護林姓下屬,只好硬著頭皮將魚缸內的水喝到幾乎見底,直到被缸中的蝦子嗆到才停止。
林姓學弟不堪黃男淫威、頻頻施壓騷擾,憤怒提出妨害自由告訴;事後憲兵隊介入調查時,黃男一開始還不願認罪,辯稱這些行為「都是開玩笑」、「是他們自願要這麼做」,甚至還質疑學弟們是因遭到他嚴厲督導而心生不滿,才會挾怨報復,直到事後得知自己即將遭到法辦,態度才180度大轉,不但嚇到提早辦理退伍,同時也向被害學弟致歉。
台南地院法官考量,黃男因荒謬行徑已經丟了工作,且事後已與學弟達成無條件和解,因此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眾人不堪黃男頻頻欺壓,憤而提出妨害自由告訴。(示意圖/非本新聞當事人/陸軍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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