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物流理貨人員,在整理貨品時發現多出兩箱鹹豬肉,四人未依規定向上呈報,而是自行分贓帶回,遭新竹地院提起公訴。(圖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達志示意圖)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家物流公司位於新竹站所的四名理貨人員發現多出兩件低溫運送的鹹豬肉,由於這兩件鹹豬肉並未在顧客託運的名單之內,但四人竟未呈報公司,而是就地分贓帶回,直到業者發現多寄了兩箱鹹豬肉才向物流公司詢問,物流公司調閱監視器才發現兩箱鹹豬肉早就被四名理貨人員暗槓分贓,物流公司報警後,新竹地檢將四名理貨人員依業務侵占罪起訴。
這兩箱鹹豬肉每箱約有10斤重、售價1450元,四名理貨人員是在理貨的時候發現這兩箱「多出來的」鹹豬肉,四人自行「私下解決」也讓他們因此惹上官司。四人對於檢警也坦承不諱,檢方認四人確犯刑法業務侵占罪,但由於四人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尚屬可取,且積極達成和解,四人也已賠償損失,最後建請院方從輕量刑。
新竹地檢指出,刑法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罪規定,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加以侵占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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