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無預警停工 勞動局:員工到班雖未提供勞務仍應給薪

2018年12月17日 18:52

▲桃園市勞動局再度派員訪查華映停工事件。(圖/勞動局提供)

▲桃園市勞動局再度派員訪查華映停工事件。(圖/勞動局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針對華映桃園龍潭廠、楊梅廠無預警停工,攸關千名員工權益事件,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7日持續進行第2次派員訪查,並與該公司企業工會代表訪談,了解員工目前工作情形。勞動局指出,華映目前暫無進行大量解僱勞工計畫,員工正常到班工作,公司雖未提供勞務,仍應照發薪資給勞工,不可擅自減薪或扣薪。

勞動局說明,事業單位應依勞動契約給付勞工薪水,如因訂單減少,致正常出勤員工無事可做,係不可歸責於勞工,雇工仍應照常給付薪資,如有因景氣因素須變更勞動條件仍須徵得勞工個別同意,同時依法通報主管機關;另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 4 條及第 5 條規定,解僱勞工 60 日前應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且應即本於勞資自治精神進行協商。

勞動局除督促華映需遵守相關法令外,如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情事,將依法裁處。勞動局指出,中華映管於12月13日因財務危機,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衍生華映楊梅廠、龍潭廠無預警停工情事。

經該局於14日派員進行訪查,公司表示目前暫無進行大量解僱勞工計畫,且尚待13日向法院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的結果,方能確認公司下一步計畫,勞動局於 17日再進行第2次派員訪查,並與該公司企業工會代表訪談,了解員工目前工作情形,持續關注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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