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情殺案 男大生纏戀學妹5年二審更加重

▲▼世新大學英語系3年級陳姓男大生,因追求學妹不成,持水果刀追砍學妹,被依殺人未遂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圖/記者柳名耕攝)

▲世新情殺案,陳姓男大生二審遭加重判刑。(圖/記者柳名耕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世新大學英文系陳姓大三男學生纏戀石姓學妹5年不成,2年前竟持水果刀在校園砍殺學妹3刀,震驚社會。陳男行兇後遭捕,羈押至今,雖不斷辯稱自己具有精神障礙,但仍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一審將陳男判刑5年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8日改加重,判刑6年。可上訴。

2人從被害人石女高一時,就在捷運上搭訕認識,在那之後陳男就常約石女出去,希望能夠進一步交往,但都遭石女拒絕。而陳男原本就讀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還為了石女降轉到世新。石女受不了不斷跟蹤騷擾,甚至連通識課程都選同一堂,她曾在臉書上抱怨,「不要再跟蹤」 、「現在只要我想都能隨時提告報案…你要的最後一次機會」。

本案發生於前年12月11日上午10時,陳男尾隨石女到教室後,再叫她出來談判,石女為避免影響其他同學上課,走到教室外走廊。石女問陳男到底要幹什麼,2人一言不合,石女說要寄存證信函,陳男突然拿出還沒出鞘的水果刀,石女見狀立即跑回教室,大喊「老師救我!」,陳男追上,將石女的頭壓制在課桌上,拿刀朝她的頭、臉、頸部劃3刀,造成1到3公分的3處傷口。陳男隨即遭到制伏,移送法辦。至於石女經送醫包紮後沒有大礙。

陳男被捕後否認具有殺人意圖,表示因石女不理他,才追過去拿刀劃傷她,不小心劃到她的頭、頸部,「其實我不想傷害學妹」,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陳男的律師並主張精神障礙,但檢方不採信,仍依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期間,陳男的律師主張陳男患有有亞斯伯格症,長期就醫,聲請對陳男精神鑑定;但合議庭未准許,只傳喚陳男的主治醫師,證明陳男是亞斯伯格症確診。另外合議庭也依照修復式司法,建議雙方和解,陳男方面願給付60萬元,但石女方面則要求100萬元,和解破局。最後一審認定陳男有罪,判刑5年6月。案經上訴,高院仍認定他犯殺人未遂罪,加重改判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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