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分別將涉案的劉姓、林姓、鍾姓樁腳及鄉民代表當選人張姓父女,和賴姓當選人之樁腳起訴 。(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地檢署選後再起訴4件現金賄選案,其中包括苗栗縣第5選區鄭姓議員當選人的3名樁腳,及銅鑼鄉張姓代表父女、賴姓鄉民代表當選人之樁腳,選民分別坦承有收受每票1000元和2000元不等的買票錢,拜託支持當選。苗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將相關涉案人員提起公訴,並不排除對當選人提當選無效之訴。
苗栗地檢署選前接獲情資,指稱苗栗縣第五選區議員當選人樁腳涉嫌賄選,經檢察官黃棋安指揮偵辦,選民分別坦承有收受鄭姓縣議員當選人的劉姓、林姓、鍾姓等三名樁腳以每票2000元買票,拜託支持當選,依選罷法第99條提起公訴。
另外,檢察官簡泰宇、劉偉誠昨天分別偵辦銅鑼鄉張姓鄉民代表當選人父女、賴姓鄉民代表當選人鍾姓樁腳,涉嫌以每票1000元賄選,經調查後均事證明確,三人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投票行賄罪嫌提起公訴,總共有六人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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