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府前員工誆搞定民宿 詐客戶共671萬

▲宜蘭縣陳姓男子,偽造公文書、詐欺取財等7罪,被宜蘭地方法判4年2月刑期。(圖/記者游芳男攝)

▲宜蘭縣陳姓男子,偽造公文書、詐欺取財等7罪,被宜蘭地方法判4年2月刑期。(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縣府前約僱人員陳姓男子,10多年前離職後從事代辦民宿、農舍等建照申請業務,竟偽造建照及使用執照詐取客戶7人共671萬元;被害人發現工程一直未動工,到縣府詢問才驚覺被騙,宜蘭地院依偽造公文書、詐欺取財等7罪判陳男4年2月刑期。

49歲陳男在10多年前自縣府離職後,改經營民宿、農舍等執照、建照代辦業務,對外以「代包代辦」工程攬客,宣稱「關係好,建管相關疑難雜症,都能協助解決」。2015年1月,李姓男子委託陳男協助申請菇類栽培室建照,陳男在家中複製「宜蘭縣政府」、「縣長林聰賢」等官印,修改文字製造假建照,向李男收取16萬元報酬。

李男2015年2月將土地出售給廖男,廖男要將栽培室改建成花卉溫室;李男介紹陳男給廖,陳男向廖男保證「我可以協助變更建照,溫室工程也可以包」,用同樣手法假造縣府建照,向廖男收取120萬元工程款與報酬。相隔1年,廖男見農地只有基礎工程,溫室完全不見蹤影,向縣府查證驚覺建照是假的,憤而提告。

不僅廖男、李男受騙,陳男還用同樣手法佯稱能協助申辦建照、代包工程或接受農舍申請等委託,向張、簡、宋、陳姓等5名被害人收取15萬至240萬元不等酬勞,得手金額超過671萬元。離譜的是,被害人發現被騙,向陳男要求返還代辦費和解,陳男卻偽造假和解書,以需要跟對方和解為由,向長輩借錢。

宜蘭地院審理時,念在陳男坦承犯行且離婚,無固定工作還有孩子要扶養,依偽造公文書、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7項罪判刑。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