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黃妻在校門口公然接吻,還到摩鐵開房1小時半。(圖/示意圖,無關本案/pixabay)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黃姓代理老師懷疑妻子和楊姓老師關係曖昧,接著就發現兩人在校園大門口前吻,兩人之後還到汽車旅館開房間1小時30分鐘,氣得他怒向兩人提告求償。對此,橋頭地院認為,黃妻和楊男的行為已經傷害黃男的心靈,因此判他們須賠償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發現妻子不僅跑到楊男任教的地方,跟對方在大門口公然親吻,之後還相約到汽車旅館開房,但他前往抓姦後,因為沒有找到相關證據,因此兩人相姦、通姦等罪都被處以不起訴處分,因此黃男改提起民事告訴。
黃妻、楊男均否認婚外情,辯稱兩人關係沒有踰矩,只是相約到汽車旅館討論事情。對此,法官認為,黃妻分明已婚,卻公然在校門口和對方做出親暱行為,而兩人還在汽車旅館開房1小時30分,明顯已經超出朋友間的社交禮儀,因此判兩人須賠償黃男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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