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駕駛一個恍神,撞毀路旁4輛法拉利超跑。(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孝子撞法拉利恐面臨千萬賠償,引發社會輿論及同情,除了外界善款累積超過60萬,金融界人士更發起訂定「超跑條款」,再掀正反熱議。就有網友認為,整件事的評論扭曲到了極點,同時列出數據,解釋超額險的意義,「你們這些仇富的,要不要再想想到底為何要保超額險。」
「你有沒有發現所有人都在針對超跑,但真正可怕的是對行人的意外。」網友在論壇mobile01發文說道,他指出,強制險2百萬,一般人保第三(第三人責任險)也只保2、3百萬,總共才5百萬,「你覺得這真的夠賠嗎?如果你的家人被撞死撞癱,你覺得5百萬夠?如果是你把別人家人撞死撞癱,你願意賠超過5百萬?」
網友接著說,「每年車禍死亡人數和超跑事故數,自己去查一下,然後再捫心自問超額險有沒有意義。」據悉,2017年超跑車禍超過10起。另外,不少人對於「超跑條款」也不太認同,覺得檢討被害人太有錢這個邏輯很怪,「人家用自己錢買的,被人弄壞,還要被罵幹嘛買這麼貴的車」、「仇富心態太嚴重!開超跑的人有錯嗎?自己行車注意安全就好了,更何況貧富差距是開超跑的造成的嗎」、「撞到人或老人家,風向又不一樣了」。
▲撞法拉利事件引起廣大關注。(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富邦產險副總經理陳維格就表示,許多民眾在投保車險時,僅選擇「強制汽車責任險」,但強制險並未保障第三人的財物損失,而第三人責任險中財物損失的保險金額普遍偏低,賠付對方財產損壞的保額多落20-50萬,萬一與超跑碰撞,就算有保險恐怕也不夠賠。
他建議,除了最基本的汽機車強制責任險外,可在一般的第三人責任險上,再多保一張1000-3000元的「超額責任險」,將高額維修費用轉嫁給保險公司。
另外,也有熱心網友指出,「很多人以為超額只為了防超跑,行人比超跑人多太多了,而且三寶數量更多,不小心隨便A一隻都有入門款超跑的價值,然後就算守法也會吃上應注意未注意,這時候超額的好處就來了,保險好處就是用少少的錢分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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