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假釋卻又面臨羈押,台中高分院22日開羈押庭。(圖/資料照)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混油案判刑入獄,本月17日獲假釋,但其涉頂新油品案尚未審結,最高法院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囑託台中高分院召開「羈押庭」,台中高分檢已調閱相關資料,台中高分院於22日上午上午9點30分在23法庭訊問,將當庭裁定。
台中高分院指出,最高法院刑事合議庭來函,囑咐要對魏應充進行訊問,主要是魏應充已假釋出獄,針對頂新劣油案是否有重新羈押、加保或其他強制處分得必要進行訊問,高分院已訂22日召開羈押庭,由檢辯攻防後,再由審判長陳宏卿組成的合議庭審慎決定。
據了解,魏應充涉兩案交保金共16億1000萬,其中涉味全油品案,魏經營多家企業,其中味全公司因受大統混油案波及,經二審智財法院判決並非蓄意添加被混摻的假油而獲判無罪,但調合油品部分卻被認定標示不實、有混淆消費者嫌疑,魏被判刑2年,去年7月入監服刑,本月17日獲准假釋。
而魏另涉頂新油品案,二審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和詐欺等罪,判刑15年,其中6年得易科罰金,重罰2億5000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1億餘元,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台中高分檢主張魏有羈押必要,因在富比士排行中,魏財產僅次郭台銘,且魏有新加坡籍,在中國或他國有置產跡象,並擁有私人飛機,客觀理由認為他有逃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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