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尾隨單身女進入女廁,以攀爬、垂降方式闖入女子使用的廁間強制猥褻,被判刑1年6個月。(圖/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家住高雄的陳姓男子,日前在台北車站捷運站內尾隨一單身女子進入女廁,並以「垂降」方式自隔壁廁間闖入,摀住單身女的嘴巴,強制猥褻,陳男辯解是臨時忍不住要嘔吐,才會闖入女廁,但現場清潔人員及被害人指證歷歷,陳男最後被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且自12月24日起,延押2個月。
事情發生在6月17日,家住高雄的陳姓男子北上,至台北車站捷運站時,見被害女子頗有姿色,尾隨女子進入站內女廁。先躲在女子隔壁廁間,再攀爬、垂降方式進入被害女子廁間,女子驚慌尖叫,陳男以手摀住女子嘴巴,強制猥褻。
但此時有清潔人員聽到尖叫聲,上前敲門,被害女子才得以脫身,衝出廁間,陳男事跡敗露,當場被逮,被檢方依法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男辯稱,當天因為喝了太多酒想吐,實在忍耐不了慌慌張張跑進女廁嘔吐,沒想到一開門就被警察抓。但清潔人員證稱,當時只聽到女子的尖叫聲,並沒有聽到嘔吐聲。
法官認為,陳男在偵查庭時態度囂張,還曾挑釁檢察官,且犯行手法惡劣,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由於陳男羈押期將滿,法官裁定,無業以超商為家的陳男,在台北、高雄兩地遊蕩,有高度逃亡可能,因此自12月24日起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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