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監理站提醒屏東縣還有6萬輛汽機車車主未繳燃料費,逾期未繳要受罰。(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2018年即將接近尾聲,屏東監理站統計屏東縣境內還有6萬汽機車主還未繳納燃料稅,並已寄發催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繳將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新臺幣300元至3000元罰鍰,並移送強制執行,提醒車主注意
屏東監理站說,距年底只剩10天,根據資料顯示,截至11月底屏東縣市還有約6.9%車主約6萬車輛,其中汽車1萬、機車5萬還未繳納燃料費,逾期將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新臺幣300元至3000元罰鍰,還會移送強制執行。
該監理站表示,車主收到催繳通知書後,可利用金融機構、郵局、超商、各監理所(站)代收公庫繳納。也可以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操作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除以信用卡繳納外,其他均免負擔手續費,相當省時又方便。
該監理站同時提醒車主如未居住戶籍地,可向各監理機關申辦「公路監理住居所地址」或「約定轉帳代繳汽燃費」、「電子繳款單」,就不必擔心因搬家收不到繳款單,或遺忘繳費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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