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可以在家過年了 法官裁定加保1億元「每週六警局報到」

▲▼魏應充才假釋出獄,就又開羈押庭,台中高分院裁定加保1億元。(圖/記者李忠憲攝)

▲魏應充與委任律師到台中高分院。(圖/記者李忠憲攝)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因味全混油案判刑入獄,12月17日獲假釋,但其涉頂新劣油案尚未審結,台中高分院22日召開再執行羈押庭。合議庭最後認為,魏應充應加保1億元,具保候傳,並限制住居,每週六中午12時以前應向台北市大安警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報到。檢方對於裁定表示不滿意,將等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抗告。

▲▼魏應充才假釋出獄,就又開羈押庭,台中高分院裁定加保1億元。(圖/記者李忠憲攝)

▲魏應充步入台中高分院,準備開庭。(圖/記者李忠憲攝)

魏應充也透過基金會發表聲明指出,魏應充先生感謝各界關心。一直以來,魏先生皆以「坦誠面對、勇於承擔」的態度面對司法,不管是日前獲准假釋或是本次開庭審理,當事人對於結果皆表示尊重與感謝,後續面對司法,也仍會據此勇於面對及承擔。

聲明中也說,魏應充先生熱愛生於斯、長於斯的這塊土地,與家人、兄弟、員工之間感情甚篤,近年不僅於家鄉永靖打造「成美文化園區」,積極投入文化推廣與古蹟修繕保存,未來他也將以一位台灣社會的平凡志工,終身投入公益志業,盡己所能的為這塊土地付出。

魏應充12月17日獲假釋出獄,但最高法院認為他涉及的頂新劣油案二審遭重判13年,尚未審結,囑託台中高分院21日上午召開再執行羈押庭。魏應充準時與委任律師余明賢、蔡玫真陪同下,步入法院開庭,對於媒體提問,他未做任何回應。

魏應充在法庭上說,他深愛台灣這片土地,沒有逃亡理由,案子審理這麼多年,他從未逃避,為的就是為了他的父母、家族、子孫、員工,希望司法能證明他的清白。他也細數在台灣所做的公益及文化努力,他希望自己能當終身志工,請法官不要收押他。

檢方則提出相關新聞資料及數據,認為魏應充涉頂新案重判15年,這2年來頂新又陸續脫產估計380億元,並到中國投資114億元;魏不僅有新加坡居留權,與中國大陸黨政關係良好,有劉福助、陳由豪、曾正仁等政商名流潛逃中國的先例,最後都無法引渡回台,認為魏有羈押必要。

魏應充律師則反駁說,頂新集團旗下台灣之星已在台增資400多億元,且魏應充的新加坡居留權已於今年3月14日到期,目前已無效。不能因為對方有錢,就認為一定會逃亡,一切還是要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來衡量。

合議庭最後認為,魏應充因為事業工作往返國內外各地,以其社經地位,足以有逃匿國外、規避刑責的能力,確有羈押原因。考量他長期遵期出庭應訊,以及魏的資金能力,認定加保1億元應可確保國家刑事公權力的執行。魏也限制住居,並於每周六中午前應到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報到。

魏應充之前在味全混油案保釋金高達13億1000萬元,其中10億書面保。他他入監服刑後已依法發還給魏。而魏應充另涉及頂新劣油案,一度被彰化地檢署聲押獲准,但移審彰化地院後即以3億元交保,但彰化地院判魏無罪,二審又大逆轉重判他15年,如今再加保1億元,魏已支付4億保金。

魏應充另有涉犯逃漏稅案件,彰化地院依商業會計法等,對44罪部分合併判他3年,得易科罰金;不過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時,魏應充認罪,並撤銷其中37罪上訴,彰化地檢署跟進撤回37罪上訴,37罪在一審定讞。台中高分院審酌剩餘的7罪後,仍認為魏應充逃漏稅金額逾2億元,危害社會甚鉅,雖魏應充認罪,仍判2年,且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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