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10年雙修1000次↑ 大學女師告「活佛」性侵侵占600萬

拜拜,廟,姻緣,算命,流年,安太歲,許願,八字(圖/記者張一中攝)

▲大學師控訴羅男自稱活佛、侵占薪資。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記者張一中攝)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在大學任教鋼琴的女子小美(化名)控訴一名羅姓男子在她離婚最空虛的時候自稱活佛上師,誆她命帶七煞需男女雙修化解,所以才讓對方以及其劉姓女友搬進家中同居;另外2人在10年內至少發生千次性行為,事後回過神後驚覺不對怒告羅男、劉女利用權勢性交罪。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罪證不足,因此將2人予以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羅男住進來後,就藉口雙修可以消災解厄,以每周2、3次的頻率與她發生性關係,當她開始懷疑時,劉女則在她身旁洗腦,不斷強調雙修的好處,讓她信以為真,繼續和羅男發生性關係,直到2011年7月羅男、劉女搬離住所,她和羅男至少發生1000次以上的性關係。

不僅如此,小美說,羅男、劉女平日的開銷都是倚靠她上課的收入,甚至會命令她交出所得,10年來侵占薪資超過600萬元。

對此羅男極力否認辯稱,同居期間的確有發生性關係,但雙方都是你情我願,生活費也是共同分擔。劉女也辯稱,與小美平時以姊妹相稱,且對方是高學歷應有足夠判斷能力,怎麼可能因為我說的話而去影響選擇,甚至還與羅男發生性關係。

檢方調查,小美的學生提到,平時都是羅男載老師上班,2人感覺像男女友;另外小美提供的照片頂多只能認定羅男是宗教人士,看不出有無上下關係,且同居期間小美有這麼多機會可以逃跑為什麼不跑?顯然與一般遭到性侵女子的反應迥異,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將羅男、劉女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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