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對行政助理頗有好感,居然強脫內褲、摸下體。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莊姓老闆對從事行政客服的小惠(化名)非常有好感,居然趁獨處時搓揉對方胸部,甚至強脫小惠內褲帶回家,還噁稱「可以當作紀念嗎」。高等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未遂判莊男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莊姓老闆多次向小惠表達好感,但對方基於勞雇關係不便斷然拒絕、僅委婉推託,沒想到仍無法阻止他追求的心。莊男2016年5月15日見小惠獨自加班,居然從後方緊抱她,無視對方喝斥「走開、不要碰我」,仍強拉至桌邊親吻、抓胸部,甚至以手撫摸下體,直到雜物掉落發生大聲響才停手。
小惠哭訴,「他後來把我的內褲帶回家裡了,還拿出一件新的桃紅花蕾絲內褲給我,我覺得屈辱噁心,沒有辦法接受穿他買的內褲,堅持請他回去拿回我的內褲。」沒想到莊男居然還大言不慚反問「我可以當作紀念嗎」。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莊男無視小惠明確拒絕做出強暴行為,造成對方心理恐懼、傷害,甚至之後還杜撰雙方為男女朋友關係,足見態度不可取,且雙方也未達成和解,因此依強制性交未遂判他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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