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祥喊告林蔚山夫婦 低賣大同股票操縱股價

2018年12月24日 12:50

▲林堉璘辭世開放外界弔唁,蘇貞昌,全聯董事長林敏雄,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圖/記者屠惠剛攝)

▲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姚惠茹/台北報導

福華電子(8085)上周五在股市收盤前1個半小時內連續低價賣出1萬3765張母公司大同(2371)股票,影響檔數達72檔,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以大同最大股東身分,今天(24日)下午委託律師向台北地檢署控告福華電子董事長林蔚山、董事林郭文艷等10人,涉嫌操縱股價及背信。

王光祥發表聲明,指控林郭文艷等人嚴重損害福華電子、大同公司所有股東及投資人權益,為維護交易秩序及投資人權益,籲請檢調及金管機關積極偵辦查核,不容少數人為一己私利恣意妄為,並堅信唯有落實公司治理,百年企業才能找回生機,將會和所有大同集團股東及投資人站在一起,義無反顧絕不退縮。

王光祥委託律師控告對象,包括福華電子董事長林蔚山、董事林郭文艷、許孟祺、許翼材、許建平、袁祝平、沈仰斌、王嘉男、雷壬鯤,以及財務主管林逸倫等10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71條的操縱股價及特別背信罪嫌。

告訴狀指出,大同集團持有福華電子股權高達 40.31%,大同公司控制福華電子過半數董事席次,9席董事包括3席獨董沈仰斌、王嘉男、雷壬鯤,6席一般董事中,林蔚山、林郭文艷、許孟祺、許翼材、許建平均由大同公司指派,林蔚山為福華電子董事長,林郭文艷並擔任大同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大同公司的子公司華映、綠能在107年12月13日晚間公告聲請重整及債務協商,大同股價隔天重挫跌停至32.4元,惟12月17日即上漲1.6元,成交量7萬8004張,之後3個交易日僅小跌,12月21日11時16分股價由黑翻紅,成交量約2萬張,11時24分上漲至34.35元。

林郭文艷等9名福華電子董事及財務處長林逸倫等人,明知福華電子營運正常並無資金窘迫情形,為反制已收購相當數量股權的外部股東爭取大同經營權,全然無視福華電子、大同股東及投資人權益,不計價賣出福華電子持有2萬6287 張大同股票摜壓股價,企圖逼使外部股東因資金壓力放棄經營權競逐。

告訴狀指出,林郭文艷等人謀議既定,福華電子旋在107年12月21日上午召開董事會提出售股議案,經董事會通過,財務處人員即奉命自當天中午12時9分起以電子下單方式不計價鉅量拋售大同股票,瞬間即將大同股價摜壓至跌停,操縱股價意圖明顯。

福華電子拋售大同股票過程,多次打開跌停,福華電子日盛證券內湖分公司帳戶卻一再以跌停價或近乎跌停的低價鉅量掛出,當日賣出1萬3765張,其中竟有5989張是以跌停價29.85元成交,明顯交易異常,當日大同股票跌停作收,導致大同市值蒸發77億元,嚴重損大同、福華電子數十萬名股東及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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