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曾提出,大選投票每人2.5分鐘投完,丁守中律師團質疑,怎麼算的?(圖/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選許無效訴訟,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丁守中律師團提出,應參考國外,給予民眾24小時投票時間,另質疑中選會評估,每位民眾約花2.5分鐘就可投完票,到底怎麼算出來的?要求中選會提出評估報告。
丁守中律師團舉中選會曾提到,評估每位民眾只需花2.5分鐘即可投完票為例,質疑光排隊、領票、投票,這麼短時間夠嗎?中選會到底是根據什麼資料做出的評估?況且,每個投開票所僅有8小時可投票,每人2.5分鐘的話,只能讓240人投完,中選會應參考國外制度,給予24小時的時間。
況且,早上8點開始到下午4點截止的投票時間,為行政命令,法規並無限制,中選會明顯壓縮民眾的投票時間,就是選舉過程不合理之處。要求中選會提出評估報告「有就有,沒有就說沒有。」
中選會代表則表示,選舉投票截止時間訂在下午4點,符合常情,且4點這時間是經過委員會同意。2009年三合一選舉,確實曾將投票時間延長至晚間5點,但也沒因此提升投票率,造成選務人員的負擔。這次選舉又有公投,如果延長投票時間,控怕對於機關辦理選務工作上,出現更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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