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性侵4女連國中生也不放過 還威脅她媽「交出100張裸照」

一名狼父性侵女兒6年,竟還噁稱:我有結紮妳不會懷孕。(示意圖/達志影像/本文當事人無關)

▲狼師威脅拍裸照,竟還下藥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達志影像)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在國中擔任社團老師,意外發現女學生的師生戀,林男竟聯手丁姓網友恐嚇女學生交出裸照,否則會告發她的師生戀,女學生嚇得照做,事後還趁機對女學生下藥並性侵得逞。女學生受害後,由父母代為提告,檢警意外查出林男另性侵3女,法官審理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林男17年有期徒刑,另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丁男7年有期徒刑,目前2人仍在押。

2016年12月,林男因在國中擔任社團老師,趁著幫女學生處理電腦問題,進而獲悉她的臉書帳密,又得之她私下與另名男老師大談師生戀。事後林男聯手丁姓網友登入女學生臉書,將林男事先設好的分身帳號設為好友後,再由丁男以此帳號私訊女學生,威逼她交出30張裸照,否則會將她的師生戀公開,女學生嚇得照做。

照片得手後,林男還不肯罷休,再次威脅女學生母親「交出100張裸照,否則就要散佈妳女兒裸照」,但威脅不成,林男隨即在網路上散佈學生裸照報復,並趁機下藥性侵女學生。事後學生家長報警,檢警意外查出林男多次惡行,受害女性多達4人。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林男在2016年2月至2017年12月間共犯下了4次罪行,先後對其2名高中女同學、任職學校的女同事及女學生,以相同手法下藥迷昏性侵得逞,過程中還拍下其猥褻照,事後分享給丁姓網友欣賞。

法官審理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藥劑使少年被拍攝性交及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加重強制性交等6罪合併,判處林男17年有期徒刑,另依恐嚇危安罪判他3個月,得易科罰金;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脅迫未成年人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丁男7年有期徒刑,另依恐嚇危安等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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