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突襲行政院案,魏揚(左一)等被告聲請二審法官迴避。(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太陽花學運期間,抗議民眾在4年前的3月23日晚間突襲行政院,有11名被告因此一審遭判有罪。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近期內密集開庭。但被告認為二審法官心證偏頗,將做出不利判決,因此律師團具狀向高院聲請法官迴避本案。這次開庭時,審判長陳筱珮認為須待聲請迴避案裁定出爐,才能繼續審判,最後她說:「祝福大家,聖誕快樂!」,5分鐘就結束庭訊。
當年學運於3月18日佔領立法院開始,群眾並於3月23日突襲行政院,當時偵辦的台北地檢署一口氣起訴當時的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現任立委黃國昌等132名被告。而政權移轉後,民進黨撤回對大部分被告的告訴,但非告訴乃論罪的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罪被告,無法撤回,由法院進行審判。而323突襲行政院案一審判決11名被告有罪,其中3人犯「毀損公物罪」,8人犯下「妨害公務罪」,分別處3到5個月的刑期,均可易科罰金。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9月間首度開庭審理,當時陳為廷到場聲援,並強調這批有罪的被告,僅是「為大家推開拒馬、剪開蛇籠」,「為大家擋住警察、可能與警察有些許的碰撞行為」,陳為廷批評,這樣的有罪,毫無道理。
高院近期內密集開庭審理本案,但被告均認為由法官陳筱珮擔任審判長的合議庭,心證偏頗,對當事人充滿敵意,開庭時多次詢問被告無關案情的問題,包含什麼是「權力分立」?什麼是「最後手段」?若當事人回答不滿意,法官就面露不耐。另外合議庭也依職權傳喚6名員警到庭作證,被告等人認為員警供詞對己不利,最後與律師團討論後,決定遞狀聲請法官迴避。
高院25日開庭前,被告與律師團在高院前召開記者會,其中一審獲判無罪的魏揚,公開批評合議庭心證有問題。魏揚還說,本案與318佔領立法院為同一案件,都是公民運動,沒有道理法院作不同判斷,318案判決無罪確定,卻在323案判決有罪。
而庭訊開始時,審判長陳筱珮先就程序問題說明,她認為在高院其他合議庭針對法官迴避案作出裁定前,本案合議庭法官不應續行審理程序。最後她諭知退庭,並說:「祝福大家,聖誕快樂!」5分鐘就結束整個庭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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