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最後還是丟包被害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把女網友小惠(化名,17歲高中生)帶往山區產業道路,接著強吻、襲胸性侵得逞,過程中無視對方激烈反抗「我不要」,甚至脅迫小惠撫摸他的生殖器,否則就要丟包她。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3年8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2017年6月23日晚間一人分飾2角,佯裝別人身分到夜市載小惠,以降低她的防備心,沒想到居然把車騎至八德區興豐路產業道路旁強行親吻嘴唇,伸手撫摸全身,還脅迫「如果不幫我打手槍,我就不載你回家」,性侵得逞,更可惡的是最後還是丟包女方、開車逃逸,行徑令人傻眼。
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未能克制自身情慾,無視被害女明確拒絕,以強制手段性侵害,造成對方心理恐懼與傷害,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審酌犯後坦承一切犯行,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精彩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