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鵬貪汙「是冤枉的」 李婉鈺霸氣護舊愛:給他5千萬都不會做

▲▼高志鵬、李婉鈺。(組合圖/資料照)

▲高志鵬、李婉鈺。(組合圖/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因為貪汙被判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定讞,喪失立委資格,高志鵬27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辭去立委、民進黨中常會及退出民進黨,強調將爭取自己的清白。對此,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表示,「他是被冤枉的!」、「你給他5千萬他都不會做」。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高志鵬和前女友李婉鈺,曾在2008年被直擊深夜甜蜜共吃火鍋,雖然隔年就戀情告終,不過李婉鈺霸氣護舊情人,李認為,高志鵬的助理私下跟廠商談好200萬酬勞,可能是事後良心不安,就把50萬當作政治獻金,事情曝光後卻轉為汙點證人指控高志鵬,「這種人真的很要不得,真的是罪該萬死」。

▲▼議員落選人李婉鈺。(圖/翻攝自Facebook/李婉鈺的園地)

▲李婉鈺。(圖/翻攝自Facebook/李婉鈺的園地)

李婉鈺表示,她過去曾跟高志鵬在一起過,自己非常清楚,「不對的事情你給他5千萬他都不會做」,更不用說只有區區的50萬,未來會全力支持他,盼司法還給高志鵬清白。

高志鵬27日出面強調自己難以接受,此案是他「一時用人不當」,前助理私下索賄200萬,事後則以政治獻金名義將50萬交給辦公室,事發後該助理卻轉為污點證人,控他貪污,「如果是我藉民眾陳情的機會,要助理去向廠商期約報酬200萬元,何以助理拿了150萬元,卻只給我50萬元?」「助理索賄,老闆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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