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環保聯盟呼籲政府審慎因應,支持廚餘高溫蒸煮養豬,也應施打口蹄疫疫苗。(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非洲豬瘟威脅台灣養豬業,近日農委會提出廚餘不養豬,還要發展非洲豬瘟疫苗等事,台南環保聯盟特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審慎因應,支持廚餘高溫蒸煮養豬,也應施打口蹄疫疫苗。
台灣養豬先驅洪嘉謨博士表示目前非洲豬瘟引起台灣及許多國家大恐慌,聽聞政府要發展”非洲豬瘟疫苗”。他請問農委會,目前”非洲豬瘟”沒有疫苗可用,如果有的話,要不要使用? 如果回答是”No”,台灣的豬農、居民會接受?如果回應是”Yes”,為何”豬口蹄疫”有疫苗,農委會卻不用?而”非洲豬瘟”沒有疫苗,政府卻要研發?
洪嘉謨博士表示豬口蹄疫主要藉空氣傳播,中國是豬口蹄疫疫區,未解除前,台灣的豬隻絕不能拔針(疫苗),農委會應立即改變,繼續施打疫苗,否則應提出百分之百保證台灣不受感染,萬一失效,農委會決策,主導官員應負何責任? 絕不能由納稅人承擔補償金,奉勸”回頭是岸”,官員否則應立即告知國人應負何責任?不能悶不出聲。政府要發展”非洲豬瘟病毒疫苗”。
台南市環保聯盟黃安調理事長表示非洲豬瘟屬於接觸型感染,目前擬禁用廚餘養豬,其實廚餘經蒸煮90°,1小時蒸煮,即可殺死病毒;台灣目前有2045處養豬場,對於無廚餘蒸煮設備之67處養豬場和小農,恐成為防疫漏洞;若禁用廚餘,則無論堆肥化或瀝乾焚化,都將成為新環保問題,故落實嚴謹之豬瘟疫情通報和國安檢疫,實為防治豬瘟傳播當務之急。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前理事長李建畿表示台灣在1997年發生豬口蹄疫時損失約4百萬頭豬隻,損失1700億,不嚴重嗎?且豬口蹄疫主要可藉空氣傳播疾病,比非洲豬瘟更難防患,農委會為何不用?再次拜託”回頭是岸”,中國為豬口蹄疫區未解除前,台灣的豬隻絕不能不打疫苗。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召集人陳椒華表示廚餘高溫蒸煮不帶病毒可養豬,政府不應輕言決定禁止廚餘養豬,除非有新事證證明廚餘經90度C 1小時之蒸煮仍帶有病毒(菌)﹔如果貿然禁止廚餘養豬,那麼廚餘堆肥化、甲烷化也絕不通,只有將廚餘全數焚化,環保署準備好了嗎?況且焚化所造成經濟損失及焚化不全(廚餘含水率高)引起之戴奧辛、飛灰抗爭問題更不可忽視,宜三思,除非有新事證可證實廚餘經90度C 1小時仍有病毒(菌),否則政府更應積極輔導廚餘養豬戶按規定做,否則應有罰則,此外,廚餘養豬問題不僅是農委會之責,也與環保署有關,切勿草率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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