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女房仲發生婚外情生子,正宮看戶籍謄本才知情。(圖/達志/示意圖)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多年前因想買購屋,於是認識一名程姓女仲介,未料2人發展出婚外情,並且生下一名兒子;後來是因為林妻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全戶戶籍謄本,發現老公認領小孩,全案因此曝光,並怒控丈夫及程女妨害家庭。桃園地院審理後,將林男、程女各判3月徒刑,但林男因獲妻子原諒,宣告緩刑2年。
依判決書提到,法官認為審酌林男無視己身為有配偶之人,捨婚姻忠誠而與程女通姦,且對方明知他是有配偶之人,還因而產下一子,影響社會善良風俗,因此各量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不過,後來檢察官認為程女從未道歉,更於調解程序中對於破壞別人家庭豪無愧疚感,而林男已再三向妻子表示悔意,也獲得原諒,原審漏未考量審酌,量刑均容有重行斟酌之餘地,而提起上訴。
而法官則是認為程女部分量刑適當,維持原判,予以駁回,至於,林姓男子因一時失慮,觸犯刑章,事後已深具悔意,並已得妻子諒解,認定他經此偵審教訓,當知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應以暫不執行其刑為適當,宣告緩刑2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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