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賠?金紙店孝子撞4輛法拉利超跑 善款累計201萬…遠不足

▲▼    好心人去安慰支持孝子         。(圖/記者陳以昇攝)

▲ 民眾到深坑金紙店安慰鼓勵林男,並留下善款幫他減輕負擔 。(圖/記者陳以昇攝)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林姓男子為了替單親母親分擔家計,16日凌晨3時從燒烤店下班返家後,幫忙開車送貨時,因精神不濟不慎撞上路邊4部法拉利超跑,賠償金額上看千萬;事件曝光至今,社會各界紛紛捐款至「石碇車禍案」專戶,各個管道捐款人數共有211人,累計金額為201萬1563元,距離林男必須賠償的金額還有一大段距離。

16日凌晨3時,林男(20歲)撞法拉利超跑事件,引起社會不少關注,不少民眾認為他是為了幫身體不適的母親送貨,才會撞上超跑面臨巨額賠償,紛紛前往深坑金紙店慰問母子2人,有人進到店內留下善款就離開,更有人特地從桃園跑到深坑買金紙,放千元鈔不找零,導演廖人帥更是親自到店裡鼓勵他,並留下慰問金。

▼貨車駕駛一個恍神,竟撞毀路旁4輛法拉利超跑。(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貨車駕駛一個恍神,竟撞毀路旁4輛法拉利超跑。(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貨車駕駛一個恍神,竟撞毀路旁4輛法拉利超跑。(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此次孝子撞法拉利巨額賠償案也引起社會大眾討論,永豐金案吹哨者張晉源在臉書上呼籲訂定「超跑條款」,非刻意撞上超跑,賠償必須有上限,減少貧富差距的亂象,讓許多痾主都高喊贊成;但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以過去曾任律師的經驗指出,現在民法第218條,就有訂定「損害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如其賠償致賠償義務人之生計有重大影響時,法院得減輕其賠償金額。」

顧立雄解釋,若損害額度影響生計,法院本來就可以酌減賠償金條款,這主要是在民法侵權,跟有沒有保險無關,即便保險賠付,仍是會代位求償,結論仍是跟民法侵權行為有關。顧立雄強調,保險只是第一層做填補,保險公司拿到民法侵權行為去代位求償,民法侵權權利就要回到民法。交通事故有公共性,因為車子價值不同,肇事比例低,就要對賠償做一定上限,「我唯一想到的只有用民法中特別法中去做規範。」

但立法委員江永昌認為,希望政府能從保險的角度,研議作法來保護一般民眾,在遭遇類似的超跑碰撞意外中,來降低一般民眾的賠償負擔。

▼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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