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正式提緊急處分抗告 大同市場派再控賣越南子公司違法

2019年01月2日 10:20

▲林堉璘辭世開放外界弔唁,蘇貞昌,全聯董事長林敏雄,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圖/記者屠惠剛攝)

▲大同市場派代表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姚惠茹/台北報導

大同(2371)上週五(12/28)宣布,處分「大同越南責任有限公司」100%股權予香港美家投資,遭市場派質疑賤賣資產,向金管會檢舉,同一天,華映(2475)重訊聲請緊急處分遭到駁回,最快今天(2日)將提出抗告,意味著大同公司派、市場派在新的一年仍將持續角力。

大同出售越南責任有限公司交易金額208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6.42億元,處分利益4.06億元,而買主港商「美家投資」背後股東為100%全資持有的浙江恒林椅業,大同市場派質疑賤賣資產給中資企業,決議向金管會檢舉,並懇請證交所啟動「例外管理實施查核」,暫停大同執行該項處分資產決議,保障投資人及全體股東權益,並維護銀行團債權。

市場派指出,根據大同第3季財報,大同先於107年9月30日至11月13日期間,決議出售大同越南電機科技全數股權,預計1年內完成股權移轉,並已簽訂合約。12月27、28日,又公告出售大同越南責任有限公司全數股權,買主為港商美家投資,交易金額新台幣6億4178萬4000元,稅後處分利益約為新台幣4億558萬3194元。

不過大同這次僅揭露買方名稱、收益金額,對於買家背景、資金實力、大同越南責任有限公司的資產、土地明細等都隻字未提,相對「中資」買家恒林椅業,11月26日調動資金準備進軍越南,12月27日確定收購大同越南公司,無論是收購對象、背景、標的、付款方式等,都鉅細靡遺公告在其官網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顯見大同公司公告揭露的資訊內容,連一家賣椅子的公司都不如。

另外,包括未揭露大同對大同越南公司,實際投入14億5910萬4000元的投資,明顯躲避遭質疑交易金額不及實收資本額一半的疑慮,並誤導一般投資人及股東對該項交易的認知及判斷,更不用說,特意隱匿港商美家投資的「中資」身分。

況且越南鄰近胡志明市的工業區,近10年土地價格翻漲,加上越南盾對美金、新台幣重貶,大同越南公司的鑑價報告是否真實且以股東最大利益為考量,都必須說清楚講明白,更盼主管機關督飭。

不僅如此,這次交易也顯見買賣雙方條件嚴重不對等,一旦買方未能順利取得資金審批、外匯匯出許可,大同只能終止交易,對方卻無須任何賠償。

反觀大同不僅要保證收購許可、企業註冊登記等地取得和變更時程,否則就有遭終止交易,返還所有已收款項的風險,雙方契約權利義務規定嚴重失衡,不符常規交易損及大同越南利益。

而讓投資人憂心的是,美家投資實收資本額僅1萬港幣,大同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對於交易對象的選擇、交易條件的商議及公司權利保障,明顯不符商業經營判斷原則,背後極可能隱藏不合營業常規重大不當利益,更凸顯大同公司的獨立董事已全然無法發揮監督、查核職能。因此希望主管機關立即啟動「例外管理實地查核程序」,並在查明前,暫停大同公司處分資產的決議。

▲▼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圖/記者林敬旻攝)

▲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圖/記者林敬旻攝)

對此,大同強調,公司出售大同越南公司100%股權的價格,高於獨立評價機構出具的股權鑑價報告,會計師也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經董事會決議後執行,出售作業的處理合法合規,並表示對於所謂市場派汙衊公司形象的不實言論,絕不寬容,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大同股東及市場派認為,越南鄰近胡志明市的工業區,近10年土地價格翻漲,加上越南盾對美金、新台幣重貶,大同越南公司的鑑價報告是否真實且以股東最大利益為考量,都必須說清楚講明白,更盼主管機關督飭。

另外,華映(2475)收到台灣桃園地方法院通知,日前向法院聲請緊急處分遭到駁回,公司今天下午重訊宣布,已正式提出抗告,不過華映並未說明關於法院提供駁回的原因,並且隨著法院駁回華映的緊急聲請之後,這也代表著華映與債權銀行團之間的協商將會更加困難,像是台灣銀行、京城銀行都是華映主要的債權人,接下來銀行團會採取什麼行動受到各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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